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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新进教师助讲培养第一阶段中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23 17:17:2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加强过程检查,夯实培养质量,根据《威尼斯98488青年教师 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修订)》(成中医校〔2020141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对各相关学院青年老师参加2020年助讲培养的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相关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列入本批次培养的教师共名45名,基础医学院14名、药学院10名、针灸推拿学院7名、养生康复学院4名、医学信息工程学院3名、公共卫生学院2名、马克思主义学院2名、中医药创新研究院2名、护理学院1名,细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方式

(一)学院自查

由学院组织人员,参照助讲培养要求对青年教师参加助讲培养的进展情况、导师指导情况进行检查,自查情况填入《助讲培养第一阶段任务完成情况表》(附件2),于4月16日下午4:00前报送纸质件至教师发展中心审查、备案,盖章后PDF版发送至邮箱cdutcm_fzzx@163.com。相关支撑材料报送学院审查、备查,教师发展中心随机抽查

(二)学校督查

由教师发展中心牵头,联合人事处、科技处教务处、高教评价中心等部门组成检查专家组,进行专题反馈会,各学院组织助讲培养工作分管领导、指导教师、参培教师等相关人员参会。主要内容包括:

1.参培教师提交10分钟的授课视频以及相对应的教学课件、教学设计等材料提交到相应网站(具体操作方式另行通知)。授课视频具体要求参见附件3。

2.导师提交关于参培教师授课、撰写教学课件以及教学设计的指导意见,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25日下午4:00前交至教师发展中心。

3.专家组进行网络评审。

4.专家组进行专题反馈,指出共性问题,点评展示优秀授课视频、课件、教学设计

专题反馈会时间:4月28日  13:30-15:30具体分组安排见附件4;地点:温江校区图书馆研修室。

三、相关要求

助讲培养制度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助讲培养中期检查工作,做好自查,准备好学校督查,按时保质提交相关查检材料。

联系人:简胜男  联系电话:61800217

附件:1.2020年新进青年教师助讲培养人员名单

2.助讲培养第一阶段任务完成情况

3.教学视频要求

4.助讲培养中期检查反馈会安排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1323

 

 

 

 

 

 

 

 

 

 

 

 

 

 

 

 

 

终审:教师发展中心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