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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0 18:35:3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工作,不断推进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现将2022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承担2020年度及以前校级教改课题,提出了延期申请或研究时间已过,而未交结题报告者。

二、结题方式及材料要求

1.各学院项目由学院组织完成结题工作,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报告(附件1)及课题任务书给所在学院,学院成立结题审核专家组对每个课题进行审核,并签署结题审核意见。结题审核验收完成后,学院将拟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附件1)含相关附件(发表的论文、专著、软件、教材等)、结题审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杨帆OA邮箱,并将结题审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213办公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

2.各部门项目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结题,项目负责人需于10月10日前将结题报告(附件1)及相关附件(发表的论文、专著、软件、教材等)一式一份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213室),并发送电子版至教务处杨帆OA邮箱。

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教改结题工作,认真组织结题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三、结题审核标准

结题审核专家组应对照该课题任务书对结题报告进行审核,对课题的预期成果如研究报告、教改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讲义、课件、软件、实验报告、调研报告、著作、论文等成果进行检查验收,要求结题项目必须有物化的研究成果。

四、延期结题要求

因特殊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交延期结题申请(附件5),学院或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统一交教务处213室备案。为便于项目的管理,原则上只同意课题延期结题一年。其它的研究时间已延期超过一年以上的课题都应在本年度完成结题工作,如本年度仍未完成结题,将直接撤销项目,并影响学院/部门下一次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立项

凡在研校级教改项目未结题者,不得参与下一次教改项目申报。

附件1:202209201608228161.doc

附件2:202209201608466784.xlsx

附件3:202209201609017921.xls

附件4:202209201637210222.xls

附件5:202209201609257373.docx


                                               教务处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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