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暑期实践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环节安排,2021年暑期实践活动将陆续开展。请各学院结合专业要求,在满足学校各项安全、疫情防控等要求前提下,落实实践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1.学生暑期实践单位原则上由学院统一协调安排,并在7月5日之前完成报备。为便于整体工作协调和管理,请各学院将计划填入“威尼斯98488基地教学管理系统”中,填报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1。
2.统一安排的校外暑期实践需为参与实践的学生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由学院与学生签订“校外暑期实践安全责任书”(附件2)。
3.暑期实践期间需根据专业要求完成实践鉴定表(附件3),具体内容学院可根据实践特点调整。
4.相关问题可与教务处何林熹老师联系,电话:028-61800089。
终审:中药学专业认证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