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止和减轻各类突发性自然灾害对我院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可能造成的损害,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工作原则。事前预见、以防为主、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
(二)适用范围。台风、强热带风暴、暴雨、暴雪、洪水、地震、风暴潮、海啸、高温等对学院师生人身和财产可能造成的自然灾害。
二、组织领导和有关部门职责
学院成立防灾救险指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院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保卫(武装)处、党政办、宣传部、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学工部、招就处、财务处、国资处、后勤处、培训中心、信息技术中心等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职责:防灾救险指挥领导小组是学院防灾救险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召集防灾救险有关工作会议,组织隐患检查,研究制定防灾救险初步方案;负责全院防灾救险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检查指导工作;统一调度学院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救险;在防灾救险工作的第一线指挥协调;重大事项与决策及时向院党委汇报。
防灾救灾处置工作小组
组 长:保卫处负责人
成 员:保卫处全体人员
防灾救灾应急电话:61800110
防灾救险工作相关部门职责:
党政办: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负责做好自然灾害的每日预报;经党委同意,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证信息畅通;按照防灾救险领导小组的意见,发布启动应急预案命令;负责组织、集中、调配学院力量防灾救险,安排车辆搞好交通运输,抓好防灾救险宣传报道工作。
保卫处:做好安全隐患排查,组织、指挥学院师生抓好校内治安保卫工作,做好外来车辆和人员的登记、审查,组织学院防灾救险突击队,定期对防灾救险突击队队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后勤处:及时清查、汇报防灾救险物资储备和受灾情况。做好粮食、蔬菜及副食品的储备,保证饭菜供应,保证供水、供电、供暖、饮食的卫生和安全。做好救灾工具和物资储备,及时调配、发放、清点救灾器具和物资。及时联系、安排医护人员,伤重人员及时转送上一级医院,做好灾区防疫和医疗护理工作,防止疫情发生和疾病的传播、蔓延。定期宣传、普及急救、自救知识。配合保卫处组织防灾救险突击队。
学工部:负责学生的安全自救教育,有防灾救险任务时安排班主任以班为单位开展救险工作。及时了解学生受灾情况,组织转移、安置、慰问受灾学生,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安排受灾学生的生活及医疗救助。加大宿舍楼检查力度,保证宿舍安全通道畅通,发现学生下落不明者要立即汇报,会同保卫处、班主任及时调查学生去向,全力寻找救助。
教务处: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做好灾害期间和灾后的课堂教学及实习、考试。
其他处室按照职责和学院防灾救险指挥领导小组要求完成工作。
三、灾前准备
要把防灾救险工作列入学院全年安全工作计划,把防灾救险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灾前准备,制定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防灾救险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监督相关部门做好灾前准备工作,如夏天、秋天要进行强热带风暴、冰雹、台风、暴风雨、洪水、风暴潮、高温干旱天气预防,冬天要进行暴风雪、冰冻的预防,全年要进行地震和海啸的预防等等。
四、应急反应行动
(一)灾害预警
发现灾情后及时向院办或直接向有关领导报告。院办应密切关注气象、地震等灾害预报部门的预警信息,并根据上级政府的要求,迅速、准确、详尽地向院领导汇报,及时做好预报,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防灾救险工作。
(二)应急程序
1、指挥领导小组接到灾情报告或发现灾情后,及时制定防灾救险初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经党委同意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汇报灾情。向院党委提出是否启动自然灾害应急程序的建议。应急程序启动后,全院师生进入应急状态,有手机的教工务必24小时开机。教职工由各部门负责组织,迅速投入防灾救险工作。领导干部要到防灾救险第一线现场科学指挥,及时处理有关事宜;党员、团员、入党积极分子在救险过程中要发挥表率作用。要尽一切可能,确保师生安全。
2、学院防灾救险指挥领导小组要根据灾情及时召开协调会议。视灾情需要,以学院名义向主管部门和省市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灾情,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和物资的支持。
3、紧急救援行动。防灾救险突击队主要由学院教师组成,必要时安排一部分学生参加,要做到反应迅速、服从指挥、及时救助。总务处要做好救灾工具和物资的及时发放、检查、回收,及时组织医护小组参加抢救和转移伤病员。组成抢修小组抢修供电、供水、通信管线等。
4、转移安置行动。灾害对师生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组织转移安置。紧急转移安置不受条件、范围和程序限制,直接由防灾救险指挥领导小组或有关部门组织力量从速实施。转移安置以就近、安全为原则,确保受灾师生的生活和医疗保障。
5、有关事务处理。在救灾同时,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
(1)党政办做好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的宣传,促进形成互助互济的良好校风。
(2)保卫处搞好校园巡查,维持学院治安。
(3)后勤处要及时调查、统计、核实、上报学院师生员工受灾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学生处、团委认真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思想稳定。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院纪律,未经允许不准私自离校,要对不遵守学院纪律的学生从严从重处理。
(5)教务处要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始终与学院党委保持一致。
6、校园外人员被困救援。师生在校区外被困,应及时与处室负责人、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应立即向学生处汇报,处室负责人立即向院领导汇报,根据情况采取救援措施。师生应根据自己掌握的自然灾害安全自救常识实施自救。教职工因交通中断不能按时到校,可在家或在安全处休息(有能力者可参加当地的防灾救险工作),待交通恢复正常后到校补上所耽误的工作,同时要及时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因自然灾害耽误的工作不计旷工,也不计出勤,本月减少应出勤天数,切不可侥幸行事。
五、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抵御自然灾害的破坏是事关学院师生生命安全和减少学院损失的大事。防灾救险领导小组、各处室和全院教职员工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竭尽全力地工作,尽可能地减少灾害损失。在防灾救险过程中,防灾救险领导小组成员如因玩忽职守,对工作不重视、不负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于相应的处分。各处室、系(部)因不服从调度,不科学安排人员分工,不及时汇报和处理紧急事务而造成损失的,追究处室负责人责任并从严处理。教职员工在防灾救险期间,不服从命令,不听从指挥,拖延处理救险事务,对学院防灾救险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较大损失的,将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因渎职、不负责任,给学院防灾救险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训练演习
党政办、保卫处、学生处、团委、图书馆要通过网络、讲座、班会、团课、橱窗、黑板报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党政办、保卫处、学生处、教务处、基础部相互协调配合适当开展紧急转移安置演练和教学楼、学生公寓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以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师生紧急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