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校门早上6点开门,晚上关门24点,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或推迟时间出入校门者应事先联系门卫同意。严禁翻越围墙。
2. 进出校门的本校师生员工凭校园一卡通刷卡通过门禁系统;家属及在校内工作的其他人员凭身份证件或临时出入证,因公外来人员凭介绍信;私人会客凭身份证件,无证者由值班人员电话联系或填会客单。对拒不出示证件者,执勤人员有权拒绝其入校;对采用暴力等方式通过并损坏门禁系统者,执勤人员有权要求其照价赔偿。
3. 校内单位举办活动、会议和培训班等,如有校外人员入校,须提前3个工作日到保卫处申请备案并办理相关入校凭证。培训班学员在校时间超过10天的,须办理临时出入证。持临时备案入校凭证、临时出入证进校的,应主动出示相关证件或凭证,服从执勤人员的检查和管理。拒不出示证件者,执勤人员有权拒绝其入校。
4. 其他校外人员临时来校,须在门卫室登记身份信息,并说明来校目的。以团体形式入校的,须经保卫处批准。
5. 校内举办重大活动及其他必要情况下,经学校批准,保卫处可在指定时间内禁止校外无关人员入校。有因公来校需求的,经保卫处批准并登记身份信息后可予以放行。
6. 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教工轮休期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参观人员可以在学校允许时间内,由指定校门登记身份信息、接受安全检查后入校。团体参观的,经保卫处批准,由领队负责人带领团队从指定校门核对团队信息、接受安全检查后方可入校。其他时间,当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游客入校参观。
7. 媒体、记者入校采访、拍摄,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经学校批准、在保卫处备案后,方可入校。
8. 机动车、非机动车,按照《威尼斯98488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进出学校。
9. 携带贵重大件公私物品出校门必须携带单位加盖公章证明,私人凭本人身份证,并接受门卫检查,方可放行,对可疑人员和物品及时送保卫处理。
10. 校门内外严禁摆摊设点和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校门建筑(墙)禁止张贴;禁止在校门处嬉戏,打闹和高声喧哗,影响校园正常秩序。
11. 凡出入校门人员都必须服从门卫值班人员管理并大力支持其工作,共同搞好校门管理工作。
12. 校门内外临时放各种标牌需经批准并按指定位置安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