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安全稳定教育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02 16:22:3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1、辅导员负是所带学生安全稳定教育的第一责任。 2、严格执行学校、学院布置的安全稳定教育工作要求。 3、每月至少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4、在学生安全隐患易发时期(夏季、假期离校时、考试期间、大型活动等),必须专项安全教育。 5、不因工作失职导致学生意外死亡事故,一发生重大群体事件,否则实行一票否决。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