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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四川中医药文化协同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度项目申报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31 11:35: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四川省“十四五”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规划》为指引,持续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核心内涵,系统整理中医药文化重要文献,宣传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和理念,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三位一体”深度融合发展,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塑造中医药行业特有的人文环境,促进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四川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中医药文化协同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经中心审定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申报工作即日起启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内容与范围

本中心课题申报以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创新为基础,围绕如下六个方向开展:(1)中医药文化内涵研究;(2)中医药文化资源挖掘;(3)中医药文化建设与传播研究;(4)中医药文化转化创新研究;(5)中医药社会文化史研究;(6)中医古籍与文字研究。

选题应以指南为主要依据。指南是项目研究领域、范围和方向的提示,而非具体题目。申请人在申报项目时既可从指南中选择科研题目,也可结合申请人自己的研究专长、兴趣选择研究领域中的热点重点问题,从恰当的角度自行设计选题,进行深入研究。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本年度项目设置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0.4万元。申报主体单位为医院、企业可按1:1–1:5匹配研究经费。

三、申报具体要求

1.为避免重复资助,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目前主持本中心的课题尚未结题的研究者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今年的课题。

2.申报一般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申请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职称者申报项目,须两份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的推荐信。申请者所在单位应为具备相关科研条件和能力的实体机构,财务独立核算,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并在银行有单独帐户的单位。

3.本中心资助部分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四川中医药文化协同发展研究方向为选题的学位论文。要求:(1)专业为哲学、艺术学、文学、中医学、历史学、人类学、文化学和考古学等学科;(2)学位论文开题及学位论文研究方向均应与申报项目主题一致;(3)导师推荐信。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本中心课题需填写专用申报表。

4.申请课题须按照《四川中医药文化协同发展研究中心申报书》和《四川中医药文化协同发展研究中心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发现查实,永久取消申报资格,通报并停止所在单位申报本中心项目两年。

5.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核,申报书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汇总,统一使用顺丰快递报送至我中心。在申报评审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申报事宜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6.为保障课题申请单位和申请人权益,课题立项后申请单位和课题组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确因工作需要需更改者,只能实行替补并按规定报中心批准。

四、项目结题要求

1.项目研究时间为立项之日起两年内完成。

2.重点项目结项要求(以下任意一项)

(1)出版专著1部

(2)发表SCI/SSCI/CSSCI/CSCD/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

(3)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0000字,同时提供地厅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领导批示采纳的成果应用证明

(4)出版科普读物1本

3.一般项目、自筹项目结项要求(以下任意一项)

(1)出版专著/科普读物1部

(2)公开发表CSCD/北大中文核心期刊1篇

(3)省级以上刊物期刊论文2篇

(4)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8000字,同时提供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领导批示采纳的成果应用证明

4.最终研究成果须与预期成果形式一致,与申报项目主题相关;非项目组成员的成果不得用于项目结项。

5. 课题所有成果应在显著位置署上“四川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中医药文化协同发展研究中心资助/立项课题”,且为成果资助第一单位。所有公开发表成果须在课题立项后开始计算。

6.所有结题资料需按以下顺序装订提交:(1)项目结题申请表(一式2份,1份装订,1份散装);(2)项目研究报告;(3)项目研究成果(著作提交原件1部,论文提交完整复印件1份,复印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

五、本年度申报办法

1.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截止(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项目申报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项目申报指南、申报书)同时在威尼斯98488国学院网页(http://gxy.cdutcm.edu.cn/)及威尼斯98488科技处网页(http://kjc.cdutcm.edu.cn/)上发布,欢迎访问、查询和下载。

3.申报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并盖章的申报书(《申请书》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论证活页》3份;A4纸双面打印,并左侧装订成册;《申请汇总表》1份)寄送至中心。请有意申请的老师于2023年4月25日16:00前将纸质材料交至药学院办公室(科技楼1204),电子版发送至邓晶晶OA邮箱,以便完成学校相关手续。

4.申报书由申请人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汇总,统一报送我中心,本中心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报书

六、项目经费拨付须知

中心经费拨付需立项课题负责人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对公账号信息(盖财务或单位公章)

2.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发票

注:票据金额与立项课题经费一致,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票据须在立项通知下达后45个工作日内开具并寄送到中心地址,中心按照立项信息与相关票据信息完成经费拨付。若因项目负责人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信息错误导致经费无法下拨后果自负。    

七、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威尼斯98488四川中医药文化协同发展研究中心/国学院(弘景楼4号301)

邮编:611137

联系人:陈老师  赵老师

电话:13458649724   18123386671

电子邮箱: guoxueyuan2016@163.com

附件1.四川中医药文化协同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度课题申报指南.pdf

附件2.四川中医药文化协同发展研究中心申报书.doc

附件3.四川中医药文化协同发展研究中心申报书(研究生专用).doc

附件 4.活页.doc

附件5.汇总表.doc

                                                   

终审:药学院科学研究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