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研究中心”2022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25 10:19:5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位老师:

“四川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研究中心”(简称“中心”)是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四川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进一步加强四川省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相关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健康四川建设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经中心学术委员会审定,2022年度四川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研究中心课题申报正式启动。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四川省委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守正创新,结合《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中医药强省建设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要求,坚持以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要方向,开展基础理论、实践应用与政策研究,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服务四川经济社会发展。

二、选题方向

申请人应以《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所提示的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对于课题指南未涉及的选题,只要符合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申请者亦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学术专长自选课题进行申报。鼓励研究项目突出应用特色。

三、申报类别和研究周期

2022年度中心课题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筹项目四类,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5项,总项目不超过40项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其他项目为1年。有较好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优先考虑立项。

四、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2.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青年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20日后出生)。

(二)项目责任单位须具备: 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五、资助经费来源和额度

研究中心对批准立项的课题给予经费资助(自筹项目除外),重点项目1万元/项,一般项目0.5万元/项,青年项目0.3万元/项,经费于批准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自筹项目由申请者所在单位按相关规定予以资助。

六、课题结项及成果要求

(一)结项要求

1.重点项目:公开发表2篇北大核心期刊论文;或在SCI、SSCI、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研究报告获得厅局级以上领导批示;或出版不低于15万字学术专著1部。

2.一般项目:公开发表论文2篇,其中1篇为北大核心期刊;或研究报告获得县处级以上领导批示;或出版不低于10万字学术专著1部。

3.青年项目:公开发表论文2篇;或出版不低于10万字学术专著1部。

4.自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出版不低于10万字学术专著1部。

(二)成果要求

由研究中心资助的所有项目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和研究报告等),项目来源须标注四川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研究中心资助项目(项目编号:******)

七、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请项目申请人认真填报《四川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附件2)、《四川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研究中心项目论证活页》(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申报书和活页一律采用A3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汇总表A4打印1份,装入一个资料袋。请各位老师于2022年5月12日16:0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药学院办公室1204;电子版发送至邓晶晶OA邮箱,邮件主题为:xx(姓名)——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研究中心2022年度项目申报材料。申报书统一命名为:单位+课题负责人。电子申报材料须与实际提交的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八、其他事项

(一)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二)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三)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00102

                                            药学院科研科

                      2022年3月25日

附件1:选题指南.pdf

附件2:申报书.doc

附件3:活页.doc

附件4:汇总表.doc



终审:药学院科学研究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