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的通知
各位老师:
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144号),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10517/4307.html)要求执行。
三、请申报人于2021年6月3日8:00至7月7日16:00,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1年6月25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2021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电子版发送至邓晶晶OA邮箱。
联系人:张老师 028-61800104
药学院科研科
2021年5月21日
申报2021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_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docx
终审:药学院科学研究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