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做好2022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编制工作(以下简称“区域联合基金”),现将2022年度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征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区域联合基金项目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项目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申报指南按照重点项目层次进行建议,每年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指南约49条。
二、本次指南的征集凝练应紧密围绕生物与农业(可适当包含环境与生态领域相关研究方向)、新材料与先进制造(可适当包含能源与化工领域相关研究方向)、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等领域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重点要聚焦四川问题、四川优势和四川特色。
三、关于区域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的定位
区域联合基金项目申请以指南为引导,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科技发展紧迫需求,聚焦关键领域中的核心科学问题、新兴前沿交叉领域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加强战略谋划,系统布局;应当打破区域壁垒,促进思维碰撞,强化学科深度交叉融合,聚集多学科优势团队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交叉融合研究,推动产出重大原创成果。
四、关于区域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科学性和规范性的要求
1.指南中研究方向设置要聚焦科学问题,应当提炼精准,导向明确,特色鲜明,且具有前沿性;指南研究方向应当具备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
2.指南研究方向要具有创新性,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特别需要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重复。
3.指南研究方向要强调对当年申请项目的指导作用,指南研究方向名称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避免出现指向性过于明显和竞争性不够等问题;
4.指南研究方向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语言精练,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少字以及错别字等问题。
五、推荐注意事项
本次指南的征集采取限项推荐的方式进行(如征集指南项数超过规定限项名额,学校将组织专家论证,公示后择优推荐上报),各学院应认真履行推荐责任,按照“谁推荐、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本学院优势科研领域,认真组织论证并填写《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指南建议表》(附件1),切实提高指南建议质量。
六、指南建议人要求
(一) 指南建议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 指南建议人一般应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国家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经历。
七、指导专家事项
(一) 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 原则上应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或更高级别项目的经历;
(三) 欢迎两院院士、国家杰青、长江学者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会评专家作为指导专家;
(四) 每年度只能作为1-2项项目指南的指导专家,当年度指南建议人不能作为同年度其它项目指南的指导专家;
(五) 指导专家应在推荐的指南建议表上亲笔签名,并对指南编制、项目申报、会议答辩等实行全程跟踪指导;
(六) 项目指南经专家评审进入正式推荐后,指导专家应负责指导指南建议人根据专家建议对指南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七) 连续2年推荐的项目指南未正式入选,暂停1年指导专家资格。
八、指南建议报送要求
由各学院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指南建议。请有意的老师将《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指南建议表》(附件1)和推荐建议汇总清单(附件2)于2021年4月2日20:00(周五)前发送至邓晶晶OA邮箱,以便学院汇总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科技处联系人:张老师 028-61800104
药学院科研科
2021年2月24日
附件1.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指南建议表.docx
附件2.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指南建议汇总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