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书报送与专家评审意见查询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29 14:44:5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位老师: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第一批、第二批)已正式公布,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要求进行计划书填写与预算编制。

计划任务书的填写注意事项:

经费预算务必参照科学基金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尤其注意劳务费、管理费、仪器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等的比例要求,按要求有的内容需在正文中做出详细说明,不符合要求的经费将予以缓拨。

第一批:詹固、方玉宇、熊亮

时间安排如下:

(1)2020年10月10日16点前完成计划书电子版上传,并完成学院审核;

(2)2020年10月11日至10月14日16点科技处、计财处审核并提交至基金委;

(3)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20日16点提交修改版计划书至基金委;

(4)2020年10月26日(周一)11点前报送经学校、基金委审核通过的纸质版计划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其中一份包含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签字盖章的信息须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至药学院办公室(科技楼201)。

第二批:赵梦楠、童芯锌、贾明艳、黄立华、张海、龚小红、瞿礼萍、李锐、黄维、韩波、曾南、徐世军

时间安排如下:

(1)2020年10月19日16点前完成计划书电子版上传,并完成学院审核;

(2)2020年10月20日至10月23日16点科技处、计财处审核并提交至基金委;

(3)2020年10月24日至10月29日16点提交修改版计划书至基金委;

(4)2020年11月4日(周三)11点前报送经学校、基金委审核通过的纸质版计划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其中一份包含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签字盖章的信息须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至药学院办公室(科技楼201)。

另外,请一并报送有合作单位项目的联合申报协议书

请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及时提交电子版计划书,并报送纸质版计划书和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

未说明理由且逾期不报计划书或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最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家评审意见已反馈至各申请人邮箱,请注意查收,如有未收到专家意见的项目负责人,请告知科研科邓晶晶,以便学院汇总上报科技处查询。

科技处联系人:张老师 028-61800104

药学院科研科

2020年9月29日

终审:药学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