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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专家库专家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18 16:15: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支撑高校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科研项目和奖励评审、科研平台评估等科技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专家库专家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9182)(http://www.moe.gov.cn/s78/A16/s8213/A16_sjhj/201906/t20190614_385909.html?from=groupmessage),现组织开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专家库建设,并同时开展专家库专家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专家遴选推荐工作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组织。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按遴选要求通过系统直接向教育部科技司推荐;地方高等学校专家遴选推荐工作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通知,并由学校按遴选要求通过系统直接向教育部科技司推荐。

二、专家遴选要求

各高校可遴选推荐本单位或其它事业单位、企业、国外研究机构的专家,不得推荐其它国内高校专家。遴选推荐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德才兼备,信誉良好,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2. 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院士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3. 在相关领域开展科研工作5年以上,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能客观、公平、公正完成相关咨询和评审等工作;

4. 研究领域属于理、工、农、医、管理学科。

三、专家推荐步骤  

1.请满足遴选要求的老师于2019620日下午4:00前与邓晶晶联系,以便学院汇总上报学校科技处分配专家的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205.179.71/zjk)账号和密码。

2. 请专家利用学校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于2019628日前录入相关信息。

四、其他要求

1. 系统开放时间为8: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专家录入相关信息须经学校审核,确保真实可靠,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如弄虚作假,将纳入不良诚信记录并暂停使用该推荐单位专家1年。

五、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江俊  028-61800102

                        药学院科研科

                                2019618

附件1.专家信息采集表(样表)

附件2.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