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工作的通知》(成中医研究生函〔2023〕1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智能医学学院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学院成立2023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院长和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成员包括院领导、院纪委书记、研究生导师代表、院纪检委员、研究生辅导员代表、研究生管理人员和研究生代表。其中研究生代表由2020、2021与2022级研究生民主推荐产生。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 评选对象
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班级干部。
(二) 名额
1人
三、基本条件
(一)始终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师生反映良好。
(四)学习成绩优异,培养计划所选课程平均成绩80分以上且无不及格(所有课程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
(五)上一年度获得该奖项同学原则上不再申报。
注:上述条件为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基本要求。如其中一条未达到,则不得申请。
四、评选程序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 | 备注 |
1 | 发布评选通知与评审细则 | 3月3日前 | |
2 | 学生个人申请,准备材料 | 3月3日-3月6日 | 学生填写《优秀班干部评选申请表》(附件2)、《优秀班干部汇总表》(附件3)与《评审细则》(附件1)中自评分数。(详见附件) 3月6日上午10点截至。 纸质材料交温江弘景楼4号楼207办公室,电子材料发415635896@qq.com。 |
3 |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工作委员会听取个人述职并评分, 参评学生签字确认分数。 | 3月6日-3月7日 | 纪检委员监督 |
4 | 结果报党政联席会审定, 公示。 | 3月7-8日 |
五、评审细则
本次评审考核分为四部分:个人述职(40%)、课程学习(20%)、学术研究(30%)、实践活动(10%),每部分总分为100分,详细加分细则见附件《智能医学学院研究生优秀班干部评选加分细则》。
六、评选人选推荐
公示期内无异议后,按照分数排名,学院推荐第1名为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姝婷、张亦嘉
联系地点:温江校区弘景楼4号楼207
联系电话:028-81029101
本细则由智能医学学院研究生科负责解释。
附件1:智能医学学院研究生评审细则 202303031659043725.xlsx
附件2:成都中医药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申请表 202303031659044375.docx
附件3:威尼斯98488优秀研究生干部汇总表 202303031659058041.xls
威尼斯98488智能医学学院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