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0〕001号
威尼斯98488双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试行)
为充分发挥威尼斯官网学科综合优势,培养社会需要的多样化、复合型人才,增强学生社会竞争力,在进一步完善学分制基础上,学校决定试行“双学士学位”(简称“双学位”)教育。为规范该项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含义
双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学习了另一学科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要求者可同时获得另外一个学科的学士学位。双学位教育属于本科教育的范畴。双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是: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情况下,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学科门类(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修读另外一个本科专业的学位课程,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毕业论文和其它教学环节,总学分不低于一定学分,考核成绩合格,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前提下,经学校核准、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二、报名条件
1、身心健康,学有余力、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胜任同时修读两个专业的学习任务;
2、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修完大学一年级全部课程,主修专业课程学习成绩良好,第一学年所学科目无补考且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含3.0);
3、符合开办学院的招生条件
4、学生修读双学位,应选择与主修专业不同门类的学科,且限修一个双学位,学习过程中不得转专业。
三、报名办法
1、每年暑假前,教务处向全校学生公布当年准备开办的双学位。秋季开学第一周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自愿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威尼斯98488双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2、所在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长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申请表》由所在学院于第二周转至双学位开办学院(以下简称“开办学院”)。开办学院参考学生相关成绩,采取相应的考试、考查、面试等形式加以选拔。
3、开办学院确定录取名单后,报教务处核准,由教务处在学校网上公布。
4、被录取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到开办学院办理相关注册手续。
四、教学安排
1、双学位专业实行学分制,其教学计划由开办双学位专业的学院负责制定,报教务处审核后执行。
2、双学位专业的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选修课和毕业论文,毕业总学分不低于65学分。课程的教学要求与主修课程相同。
3、双学位专业的课程学习与主修专业的课程学习同时进行,一般从学生进校后的第三学期开始,在主修专业毕业前完成。
4、双学位专业原则上单独开班(每班不少于30人)。
五、课程与成绩管理
1、双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不能获得相应学分,应重修。
2、在以下情况下,取消学生修读双学位资格:
(1)学生的主修专业课程累计有10学分或以上、第二学位课程累计有20学分或以上是经重修获得的。
(2)考试作弊,或有其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的。
3、停止修读的学生,其已修课程的成绩作为任选课成绩记载。
4、双学位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若学生在主修专业必修课中已修读规格、内容、要求及难度相同或更高的同类课程,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可申请免修,经开办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可予免修,承认其成绩和学分;该类课程学分总数不能超过8学分。主办学院应在学生报名时严格审核,限制主修专业与第二学位专业同类课程过多的专业学生报名。
5、每学期结束后,开办学院必须将学生成绩及时登记入库;毕业时,开办学院将学生成绩单交学生所在学院及教务处。
6、修读双学位的学生,未满学分者,经本人申请、双方学院同意、教务处批准后,可延长修业年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学籍管理规定的学生在校年限。所需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双学位学生的学籍和成绩档案由学生主修专业所在学院负责;第二学位成绩档案由开办学院负责。
六、学位授予与证书发放
1、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必须符合学校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例,在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才能取得第二专业的学士学位。否则所修课程成绩只能作为任选课成绩记入学分。
2、修读双学位学生在取得第一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学分,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同时取得第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学校授予双学位,并发给两个学士学位的学位证书。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第二学位:
(1)未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者;
(2)第二学位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未达2.0者。
七、费用
1、双学位实行按修课学分缴费制度,每学分86元;重修课程按学校有关重修缴费规定执行。教材由教师指定,学生自行购买,费用自理。
2、修读双学位课程的学费由学校统一收取,学生凭收费凭证到开办学院办理修读双学位选课手续。学生开课两周内不办理缴费修课手续,视为放弃修读双学位资格。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主题词: 双学位 办法 管理
送:校领导。
发:各学院、计财处、学生处、学位办。。
威尼斯98488教务处 2010年1月5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