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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制度

信息系统信息发布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17 10:48:27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条 为促进信息系统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信息系统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威尼斯98488信息系统,适用于当公开或需要公开的所有信息发布,在正式发布前,必须进行预先审核。

第三条 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 发布信息应遵循审核严谨,流程规范源头可溯,依法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 拟发布信息内容必须经过内部初审,重点是对拟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是否涉密等进行审核;主管领导对信息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方可在门户网站上发布。

第六条 信息(管理规定)制定、发布工作实施由信息中心部门负责,同时信息中心部门可授权人员负责。

第七条 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登记制度,注明发布范围,对发布的信息都应进行登记,登记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日期、部门、信息简介、承办人等。发布的信息文件应具有统一的格式,并进行版本控制。

第八条 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制作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第九条 对因审核不严导致信息公开内容失实、泄密、引发负面影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条 制定专人负责信息系统信息复查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负责人进行更正,造成不良影响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附件1、信息发布审批登记表

信息发布审批登记表

编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发布人


所属部门


信息标题


信息类别


信息内容:

 

 

初审意见: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复审意见: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终审:超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