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教师节”“中秋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学院、部门:
2016年教师节、中秋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防“四风”问题反弹,根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的工作部署,现就“两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教育,带头廉洁自律。各级党组织、学院、部门要加强对广大教师,特别是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 ”精神和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要在教师节、中秋节前夕,通过会议、短信等方式进行专项提醒,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的尊师重教理念,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广大教师特别是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将有关规定和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努力营造廉洁过节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内部管理,严守纪律规定。各级党组织、学院、部门要落实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要在遵守教育部“六条禁令”、师德禁行行为“七条红线”等基础上,重申并强调以下纪律:不得用学院经费组织大吃大喝、高消费娱乐活动及以学习考察为名义的旅游;不得用学院经费购买商业预付卡或代金券、购物券及纪念品、月饼等节礼;不得巧立名目发放加班费、奖金、津补贴等;不得通知学生及学生家长参加婚丧嫁娶宴席和收受红包礼金;不得接受学生及学生家长吃请和赠送礼品礼金;不得在公共场所发生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同时,要严格执行“两节”期间值班工作纪律,杜绝值班人员空岗脱岗。各学院、部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牢记责任和使命,始终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摒弃侥幸心理,严格自我约束,保持政治定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问责 。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处将配合学校党委、行政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重点围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反“六条禁令”、“七条红线”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群众身边“四风”问题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学院、部门,不仅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以及有关领导责任。
欢迎广大师生举报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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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威尼斯98488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