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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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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27 10:07:00 浏览次数: 【字体:


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

2023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自主创新,推动成果转化”要求,推动科学研究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大局,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申报工作即日起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科研项目立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中共四川省委十二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四川省委《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理论创新,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引领和前瞻作用,积极推进学术研究和文化创新,推动文化产业研究深化,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为建设四川文化强省战略、推进四川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提供智力支持和有效服务。

二、申报范围

本次课题申报面向省内外各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党委、政府机关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选题应以指南为主要依据。指南是项目研究领域、范围和方向的提示,非规定性题目。申报人可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兴趣和当前文化产业研究领域中的热点重点问题,从恰当的角度自行拟定选题,进行深入研究。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项目研究要充分反映该研究领域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和原创性、实践性,提倡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鼓励集体攻关和跨学科综合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性研究。有较好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优先考虑立项,本中心将根据选题和论证确定项目级别。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有关管理规定。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2.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硕士学位。

3.按照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有关规定,凡有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或各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在研的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近2年被作撤项处理的国家级、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和近2年被作撤项处理的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严格评审纪律,在评审会召开之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5.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中心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中心其他项目的申请。

四、结题要求

1.重点项目: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结题成果可以是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以论文形式结题的要求发表“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普通期刊论文1篇,或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题的要求提交研究报告1份(未经公开发表且字数不低于8000字,同时提交查重报告,查重率不高于20%)、发表“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

2.一般项目:项目要求在1年内完成。结题成果可以是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以论文形式结题的要求发表普通期刊论文2篇,或发表“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题的要求提交研究报告1份(未经公开发表且字数不低于8000字,同时提交查重报告,查重率不高于20%)、发表普通期刊论文1篇。

3.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直接结项:研究成果被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省社科规划办《重要成果专报》采纳或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4.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立项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题延期或变更课题组成员须经我中心批准。研究成果须反映实际情况,符合学术规范,有一定创新和学术价值。

(注:项目结题成果发表时须注明“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和项目编号)。

五、经费资助

1.资助金额:重点项目资助1.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0.5万元/项。

2.拨付方式:课题立项后拨付资助经费的60%,课题批准结项后拨付剩余经费;对未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予以终止,剩余经费不予拨付。

六、申报程序

1.申报书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汇总,统一报送,本中心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报书。申报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纸质申报书、论证活页(一式4份,其中原件至少1份,要求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报送至本中心。申报者须同时将申报书电子文档发送至本中心邮箱wchzhx_SC@163.com,电子文档命名格式分别为“单位-姓名-课题名称-申报书课题名称-论证活页

2.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331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3.本公告及申报材料(指南、申报书、论证活页)同时在网站上发布,欢迎访问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网站(http://wcyjzx.svcci.cn)“中心课题”专区查询、下载。

七、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锦江路四段399号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务必通过顺丰快递函寄至本中心

联系人:闫老师

电话:028-81514335;15208210897

电子邮箱: wchzhx_SC@163.com

 

附件:

1.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2.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申报书(2023年)

3.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论证活页(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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