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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五届专家评议(审)委员会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13 09:57:3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第五届专家评议(审)委员会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4〕800号)要求,现将开展第五届专家评议(审)委员会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学术、技术水平高,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三)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具有相应专业正高级职称;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评议(审)工作;

(六)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在职人员且年龄不超过65岁(年龄计算截止2025年1月1日),院士年龄不限;

(七)应至少获得下列人才计划、奖项、项目、基金、称号、职务等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前3完成人或二等奖第1完成人,国家工程师奖获得者,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及以上项目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瑞典、日本等主要科技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

2.国家实验室、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主任或副主任,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主任或副主任,部属及省属高校(校级)、中央在川及省属科研院所、在川央企及省属大型企业等领导型专家;

3.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前3完成人或一等奖第1完成人,岐黄学者支持计划项目人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首席科学家,国家公共卫生领军人才;

4.“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领军及以上项目入选者,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杰出人才奖获得者,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项目第1、2完成人,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项目第1完成人;

5.担任国家或省部级学术技术团体负责人、国家或省部级成果(学术、专业)评议(审)咨询专家组织成员等;

6.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二、推荐名额

不限额推荐。专家评议(审)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5年。第四届专家评议(审)委员会聘任专家聘期届满,本次可以申报。

三、推荐程序

(一)专家个人申报。本次实行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第五届专家评议(审)委员会拟申报人选汇总表》(附件1),用于学校分配系统个人申报权限;获取权限后可进入系统填报,系统填报信息详见《专家评议(审)委员会推荐表》(附件2,线上填报模版)。申报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7/gccrclxqd/login,系统操作指南详见《第五届专家评议(审)委员会申报个人端》(附件3)。

(二)学校审核。学校对申报人选的系统填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程序上报至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

1.请各学院、部门于11月14日(周四)下午17:00前将《第五届专家评议(审)委员会拟申报人选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郭静OA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温江校区行政楼420办公室)。

2.学校分配系统申报权限后,统一通知申报人选进行系统申报,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周五)下午17:00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00045

 

附件:下载.rar

1.第五届专家评议(审)委员会推荐人选汇总表

2.专家评议(审)委员会推荐表

3.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人事处

2024年11月13日

终审:师资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