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和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结项管理,保障社科规划项目按时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根据《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6月修订)》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0 年度规划项目:论文、研究报告类项目,请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3月31日前到成都市哲社办理结项手续,逾期不能完成的项目将作撤项处理;专著、科普读物类项目,请于2023年12月前办理结项手续,逾期不能完成的项目将作撤项处理。
2.2021 年度规划项目:论文、研究报告类项目,还未结项的需在市社科规划管理系统上提交项目延期申请,并于 2023年12月前结项,逾期不能完成的项目将作撤项处理;专 著、科普读物类项目,请于2023年6月前办理结项手续,若不能结项的需提交项目延期申请(不得超过1年),经市规划办审核后可延期开展研究工作。
3.2022 年度规划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并按立项通知书的完成时间申请结项。
请有关学院及时通知到本学院项目负责人。成都市哲社规划办将逐年清理逾期未完成的项目,被撤销的项目须全额退回已拨付的启动经费,项目负责人3年内取消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等申报资格。
注意:清理项目清单仅供参考,如有实际到期或延期应结题者也一并参与结题。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蝶(028-61800101)
成都市哲社规划办联系人:胡皓(028-68106686)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晨辉北路1号407办公室
附件:1.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经费决算表202301131721359894.docx
2.清理项目清单202301131722570713.xlsx
科技处
2023年1月13日
终审:科技处站群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