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切实做好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工作,提 高项目研究质量和完成效率,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 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原则 上要求按照立项通知书中完成时间申请结项,省社科办每年对逾期未完成项目进行清理,2023年重点清理2020年立项且应结项时间在2022年10、11、12月,以及2021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其余2020年项目不再受理结项申请。
请各项目管理学院及时通知到相关项目负责人,并在今 年4月10日17:00前将被清理项目结项材料(签字盖章版)报送至科技处220,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省社科办将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终止或撤项。被终止项目和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分别在3年和5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
注意:
1.最终成果名称与立项名称必须一致(如有改动,需提前在社科联网站下载《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填写并报送);
2.最终成果字体正常大小情况下,字数不能少于A4纸10页;
3.最终成果必须为未发表的,且隐去作者和单位信息;
4.结项审批书封面填表日期为近期上交日期;
5.预算以万元为单位。
注意:清理项目清单仅供参考,如有实际到期或延期应结题者也一并参与结题。
结项流程及所需材料见附件。
科技处
2023年1月12日
附件:1.四川省社科联项目结项流程202302161720059989.pdf
2.鉴定结项审批书202301122027016286.doc
3.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202301122027340302.doc
4.结项报送清单202301122027558437.xlsx
5.一级学科分类表202301122028102659.xls
6.2023年清理项目202301131631539049.xlsx
7.最终成果格式模板202302161722286049.doc
8.其他材料格式模板20230216172243752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