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原则上要求按照立项通知书中完成时间申请结项,我办每年对逾期未完成项目进行清理,2021年重点清理2017年重大项目(含年度重大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和历史名人重大项目)和2018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
请各相关学院及时通知到相关项目负责人,并在今年4月23日前将被清理项目结项材料报送至科技处224办公室,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无正当理由长期拖延结项的,作撤销项目处理;已经取得一定阶段性成果但无力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作终止项目处理。被终止项目和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分别在3年和5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
今后,社科办将逐年清理逾期未完成项目。请各相关学院加强本学院在研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发扬优良学风,按期拿出高质量的成果。
科技处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