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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1年四川省社科规划“巴蜀文化对外传播研究”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25 10:34:3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经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四川省社科规划“巴蜀文化对外传播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四川特点的哲学社会科学,始终遵循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切实加强巴蜀文化以及中华传统文化的对外传播。

  二、课题管理和要求

  本课题属于省级课题,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本次立项总数为50项左右,每项资助金额1.5万元。

  本次课题申报以《2021年四川省社科规划“巴蜀文化对外传播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为参考,也可自拟题目。项目研究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深刻认识巴蜀文化对外传播研究的重大意义,研究目标明确,具有相关学科支撑和研究基础,注重实际应用,注重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的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改革上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如近 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没有明显创新的申报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立项。项目预期成果对深化巴蜀文化对外传播工作,推进四川省高校外语学科建设与发展,提升高校外语教师的地方特色文化对外传播能力,服务国家战略和外交大局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项目研究要与学校学科发展的实际需要紧密结合,构建覆盖全面、特色突出、贡献卓越、开放创新、协调发展的研究体系。课题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核,保证申报质量。

  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联合组织专家评审后立项。课题立项后,课题组要及时将最新、最有价值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报送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重要成果专报》稿件1篇以上,以此作为结题要件。

  三、申报资格

  本次申报面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在编在岗外语教师,每个课题的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申报者需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没有取得博士学位,但确有实践经验和研究能力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材料请另附页,需注明推荐专家姓名、职称、推荐意见,并有推荐专家亲笔签名)。在研(2021年3月26日前未提交结项申请)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报。

  申报须经学校科技处同意并加盖公章,个人直接单独申报不予受理。

  四、申报方式

  “巴蜀文化对外传播研究”专项项目使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登录四川省社科联官网进入规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流程:① 使用真实信息进行注册(如已注册直接使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②进入专项项目申报→③ 阅读申报书上传说明→④下载申请书→⑤填写申请书并保存(可离线填写,填写完成后务必在申请书首页点击“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按钮,a.在基本信息专项分类下拉列表中请务必选择“巴蜀文化对外传播研究”,b. 在基本信息申报指南编号中请严格按照《申报指南》中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填写,c、在初级审核单位下拉列表中请务必选择本人工作单位,如列表中没有本人工作单位请选择省规划办,d、本次申报不需填报活页)→⑥上传申请书(本次申报不需上传活页,上传后如需修改,请直接修改后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点击“重传申请书”上传)→⑦打印申报书→⑧在封面右上角“项目编号”栏填写项目编号(项目编号请申请书上传成功后在管理系统“专项项目管理”-“申报管理”页面的“已申报项目列表”查看)。纸质申请书请交学校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报送到省社科规划办。申请书封面的“项目编号”“申报指南编号”务必规范填写。

  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4份(含原件一份)。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右上角栏请务必按照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提示填写。

  五、申报时间

  本项目系统申报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3月26日17:00(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拒绝任何申报及修改),纸质材料于3月29日12:00前送至科技处22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申请人可根据《2021年四川省社科规划“巴蜀文化对外传播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设计题目。鼓励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

  申请人应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联系人:唐老师 028-61800102

    附件:202101251035092883.docx

  

科技处

  2021年1月25日


终审:科技处站群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