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课题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管理暂行办法(2019)》规定,对已逾期的未结题验收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管理暂行办法(2019)》规定,中心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2年。据此,本次项目清理的范围是:2004-2016年中心批准立项的所有在研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
二、清理要求
1.由项目所在学院负责清理工作。在研项目如果达到结题条件但尚未结题,请于2020年11月30中午前以学院为单位按中心结题管理办法要求提交结题资料至科技处224办公室。通过中心结题评审后颁发结题证书,但按照《西华师范大学经费预算管理制度》,不再继续划拨剩余经费。在研项目如果尚未达到结题条件或11月30日前项目未反馈,中心将于12月1日正式发文予以撤项,并在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页上公告,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再申请本中心项目。
2.以下情况待清理后统一处理。项目负责人带着项目调离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离职、退休以及其他不能完成项目的情况。
附件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1800102
科技处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