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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17 12:21:4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现将2020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十三五”科研规划2020年度项目指南》(附件),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研究起始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语言教育专项根据实际需要资助,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在线申报,此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申报系统链接为:http://39.99.164.75:8001/alylogin。请注册并登陆申报系统查看详细申报说明,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语言教育专项”项目类别申报。

  (二)材料要求。需邮寄的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申请书(一式五份、双面打印)。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由所在的学院汇总所有申请材料并审查申请盖章后,统一报送科技处。

  (三)截止时间。申报系统自2020年7月14日起受理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18日。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准确。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重大项目申请团队需参加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所有项目立项名单拟于11月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61800102

  技术支持:罗老师 13554039146

  附件:附件国家语委“十三五”科研规划2020年度项目指南

科技处

2020年7月17日


终审:超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