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关于做好今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社科工作办通字[2019]第10号)精神, 2015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20年9月1日,2016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21年9月1日,以此类推。2015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即将截止,请做好项目结项督促清理工作,个别研究难度大、在清理期内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可按程序提交延期申请报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批。
全国社科工作办对按时完成且成果验收达到优秀等级的负责人在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时予以适当政策倾斜,逾期未完成的项目清理后将作终止处理。请各学院务必重视项目中后期管理,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研项目特别是被清理项目的督促检查。
科技处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