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成都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成都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成都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定于2019年开展成都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标准
(一)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或组织(不含中央驻蓉单位和省级机关),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社科普及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号)上发表的研究成果;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含成都市委、市政府)及其以上国家机关采用、推广(出具证明)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以证明出具时间为准)及已经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以结项证书时间为准)等,均可申报参评。
(二)市属单位以外的作者(包括中央驻蓉单位、省级机关、高校等),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研究内容,并有学术价值与应用价值的成果,可以申报参评。
(三)我市作者与市外作者合作,由我市作者任主编或副主编并由我市作者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的研究成果,可申报参评。
(四)公开出版的多人文章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以全书整体名义申报,只允许作者以自己的论文单独申报;多卷本的学术专著,须待各卷出齐后,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申报参评;丛书以单本著作独立申报参评。
(五)凡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属申报参评范围:各类教材;文学作品;新闻报道;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年鉴、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及无研究价值的简单剪辑转抄的资料书;已申报省、市“科技进步奖”或“教学成果奖”的研究成果;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已获省、部级(不含成都市级)以上的社科优秀成果奖。
(六)凡参评社科成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尤其是产生了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对策应用研究性成果。
(七)申报荣誉奖者须为年龄70岁以上的知名专家、学者,过去市政府社科评奖中曾获二等奖以上,本次申报参评的个人成果符合二等奖及其以上标准的,且未曾获得过荣誉奖者。
(八)本次评奖,新增“成果重大贡献奖”和“个人突出贡献奖”。详见《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见附件2)。
二、申报办法
本次评奖申报采用网上申报与审核方式,申报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某一区(市)社科联、高校科研处和部门相关机构作为初评单位进行申报。市社科评奖办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人须登录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评奖综合管理平台(http://110.188.70.213:8001/)进行申报。
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评奖申请者:①使用真实信息进行注册;②进入评奖申报页面填写申报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初评单位;③初评单位审核通过后,下载带有申报编号的评奖申请书,打印签字盖章后交初评单位进行初评;④初评通过的申请者按要求向所在初评单位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并由初评单位统一报送市社科评奖办。注:需上传的佐证材料包括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或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所出具的证明,已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结项证书,与成果有直接关联的文章、书评等,其中,未曾公开发表成果的采用证明或结项证书必须上传。
三、初评要求
威尼斯官网将严格按照《评奖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加强对申报成果的审核工作,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在线审核和纸质材料审核工作。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将不予通过:
1.不符合《评奖实施细则》规定的申报成果,如不在要求时限内的成果或不属申报参评范围的成果等;
2.不属于本初评单位审核范围的申报成果;
3.不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的申报成果。
四、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阶段:2019年4月15日至5月15日24:00(届时网上系统将关闭,系统不会因个别单位而延迟关闭,请注意合理安排时间)。
(2)提交纸质材料进行初评: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提交申报评审表(一式6份)、申报成果(一式6份,至少1份原件)及佐证材料(一式6份,打印装订成册)至行政楼224办公室,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20日16:00。
联系人:江俊
联系电话:61800102
附件1:[PDF格式]附件关于开展成都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附件2:[PDF格式]附件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