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接基金委紧急通知,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仍未使用的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基金委将予以收回(详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4481.htm ),2015年度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截止报账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逾期计财处将不再授理相关报销业务,请各项目负责人引起高度重视,项目经费如因预算执行差而被收回,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责任。
附件:[XLSX格式]清单
科技处 计财处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