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专项2018年度立项课题任务书的通知
各学院:
请通知立项课题负责人(详见附件)登陆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管理系统填报项目任务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研究时间
研究周期2年,研究起止时间为2018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3日。
二、研究条件
(一)涉及实验研究的课题。实验研究工作必须在经省级部门以上(含省级)认证的科研实验室进行(请随任务书提供具有承担课题实验研究的工作条件、部门认证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需注明合作实验室并提供与实验室签定的工作合同。
(二)涉及临床研究的课题。临床试验的病例数应当符合统计学要求。临床研究对照药品应当是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请随任务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涉及人的中医药研究(包括对可辨认身份的人体组织或数据的研究)需经过所属地域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请随任务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研究经费说明
研究经费(见附件)由我局给予部分引导资金予以资助,不足部分由各立项课题负责人根据课题研究情况,自行补足自筹经费(自筹经费部分原则上由项目承担单位匹配)以保障课题顺利执行。
四、任务书填写流程
请按照《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申报2018年度中医药科研专项项目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17〕62号)的相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归口部门登录“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官方网站,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入口”在线填写任务书并提交。
(一)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负责人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科研管理系统入口”,根据《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专项2018年度立项计划和经费安排表》(见附件),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任务书至各自所在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请于5月15日前上报任务书并将通过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网上审核后的任务书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以学院为单位交至科技处220办公室。
联系人:钟哲黎
联系电话:61800101
附件:[XLSX格式]附件
科技处
20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