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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15年四川省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27 16:22:2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全民科学素质提升,按照中国科协等部门《关于举办2015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5〕45号)要求,省委宣传部、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委、中科院成都分院决定联合举办2015年四川省全国科普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9月19日-25日。

二、活动主题:“万众创新 拥抱智慧生活”,主题宣传贯穿全年。

三、活动形式:可采取展览展示、互动体验、现场咨询、科普讲座、科普表演、科普集市、科普一日游和开放科技场馆、科普基地、实验室等形式,吸引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全国科普日在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中的重要作用。

四、活动内容

(一)创新引领新常态。重点宣传我国经济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进入新常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中国经济新的发动机。

(二)创新成就我梦想。广泛开展公众参与的创新科普活动,给人们想象通过创新的努力实现“富裕”提供希望,让人经历创新成功的体验,给公众以成就感,吸引公众积极创新、大胆创意,用智慧和双手点亮美好生活。

(三)创新助我智慧生活。重点围绕大数据、云技术、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智能信息新技术开展科普活动,重点展示企业和个人为提升公众生活质量方面的创新产品,让公众体验智能教育、智能医疗、智能家居、智能社区、智能娱乐、智能交通的便利与快捷,让公众了解科技创新对未来产生的巨大影响。

五、重点活动

(一)成都主场活动。省级主办单位将在成都集中开展主题鲜明的科普活动,聚焦公众创新、围绕公众需求,重点推动“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传统科普和科普信息化深入融合。

1.主题展览。结合科普资源“双年展”活动,组织科学传播专家、科技工作者、科普志愿者和创新型企业展示国家科技创新成果。

2.专题讲座。举办全国科普日“科技讲坛”,邀请专家学者围绕公众生产生活和科技创新前沿普及科学知识,重点针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展专题讲座,激励公众参与创新创业。

3.体验互动。加强与新媒体行业的合作,以“微访谈”、“微直播”等方式,加快科普信息化建设进程,实现公众与新媒体的互动,带给公众新的科普感受和体验。

(二)主题现场活动。各单位可在科普日前后,围绕活动主题,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小型分散、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全国科普日系列联合行动。

1.全国科普日联合行动。全国科普日活动启动当天,各市(州)要组织动员各方资源,特别是全民科学素质纲要成员单位,利用优质科普资源开展科学知识普及。

2.科普信息化创新活动。树立互联网思维,加快探索科普信息化建设,创新运用微博、微信等手段普及科学知识,突出网络科普特色,推动线上线下互动融合。

3.青少年科普活动。联合开展科普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科学家进校园、科学剧进校园、科学实验室进校园等活动,组织青少年参与和体验科普活动,启迪青少年的科学思维和创新意识。

4.科普开放日活动。组织动员各级学会、高等院校、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场馆、科研院所和高新企业面向公众开放,推出与主题相关的科普展览或科普宣传活动。

5.科普志愿行活动。搭建科普志愿者活动平台,组织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志愿服务,重点深入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山区,开展专家巡讲、技术咨询等科普志愿服务。

6.社区科普益民活动。组织动员各级科普示范社区,特别是“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奖补对象,结合社区实际和居民需求,带头开展贴近居民实际的科普知识宣传,让群众体验科技改变生活。

7.农村科普惠农活动。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科普工作队,开展农业新技术讲座、新品种推广、新农村建设等与科学技术相关的科普活动,使广大农村群众同享创新成果。

(三)网络在线活动。2015年“科普中国”在线系列活动将开设“今年科普日去哪儿”栏目,举办“科普中国”2015年在线影视节、“请留下你的科普足迹”公众互动参与活动、2015年青少年在线科学体验活动,强化应用现代技术手段,特别是互联网、手机、移动终端等手段,广泛发动网民和公众参与科普日活动。

获取全国科普日活动相关资源,各地可自行登陆中国科协官网(www.cast.org.cn)、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科技部官网(www.most.gov.cn)、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www.miit.gov.cn)、中科院官网(www.cas.cn)和中国数字科技馆网站(www.cdstm.cn)进行查询、下载。

请各学院、部门积极组织,于2015年8月28日前提交“2015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见附件1),发至297933995@qq.com。 登记表要采用规范的主标题和灵活的副标题名称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日活动,即:主标题为“2015年×××学会(省、市、县、学校、科普教育基地…)全国科普日活动”,副标题为“特色活动名称”。

附件[DOCX格式]附件

 

 

 

联系人:刘芳

联系电话:18980649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