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省科技厅应用基础项目结题验收会的通知
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川科计〔2010〕11号)的规定,省科技厅基础处拟对省科技厅应用基础类项目(含自筹项目)执行期已到、以前年度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答辩要求与安排
1.项目负责人准备PPT汇报材料,进行自我阐述(不讲财务、严格控制时间),汇报时间5分钟,要求项目完成任务书规定内容,财务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汇报名单见附件1;
2.项目专家问询和项目负责人答疑3-5分钟;
3.财务专家单独进行财务验收,咨询和答疑设在2会议室
4.项目专家对每个项目打分,报省科技厅确定每个项目的评审等级。
5.应用基础自筹类项目(名单见附件2)不需要会场答辩,也不需要完成网上在线填报程序,但需提交完整任务书和结题验收书供专家评审(自筹经费必须到位提供财务明细清单等证明),任务书与验收书模板见附件3、4。
6.科技处安排7月28日(周二)上午9:00-9:30在十二桥校区一教学楼一会议室协助各位项目负责人(含自筹项目)完成全部签章手续,请尚未完成任务书签审和验收书签章程序的负责人务必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准时前往,9:30后科技处还需到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完成后续签章手续,未完成签审手续的次日不能参加结题验收。
二、验收时间及地点
验收时间:7月29日(周三)上午9:00
验收地点:学校十二桥校区一教学楼一会议室
联系人:钟哲黎 黄立华
联系电话:15008457077
附件: 1.[XLSX格式]省科技厅应用基础项目结题验收清单
科技处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