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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第十一届四川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审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07 11:49:5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部门:

第十一届四川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审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范围

本届成果评审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科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

二、评审项目设置和名额

成果评审类型分为著作、论文、研究报告三类。分设一、二、三等奖。

三、申报限额及申报程序

本届成果实行限额申报威尼斯官网分配4项。学校实行自由申报,学术委员会初评遴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四、申报资格

(一)申报者资格:人事关系在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均可申报。每人限申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成果评审资格与要求

1、申报的成果起止时间为2013630号至2015630号完成者。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社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作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成的著作单独申报。

4、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由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评审。

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6、研究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省部级以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证明其实际应用价值材料。

五、下列成果不予以受理:

1、  教材和教辅材料;

2、  已获市(州)、省级厅、局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

3、  不能提交实际应用价值证明的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

4、  未经第一署名人本人提交申请的成果;

5、  文学艺术类作品。

六、材料要求

1、申报评审的成果应报送《四川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审申报表》(见附件)及社会反映的有关情况。

2、著作类应写明论文是否译成其他种文字(写明何种文字),是否再版或多次印刷(写明再版或印刷次数),是否有书评(写明书评作者、名称、刊期等)。

3、论文类应写明论文发表后是否有刊物全文转载(写明刊期)。

4、研究报告类应写明是否被采纳(写明采纳单位并提供采纳单位的证明复印件)并写明全部采纳或部分采纳。

5、若有成果引用写明引用书名或刊期、次数、并提供复印件。

6、申报材料统一按A4纸打印、装订成册,于201598日前报4套到学校科技处。同时报送《申报表》及《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电子文档至电子邮箱kjccgkcdutcm@163.com,内容请与纸质版保持一致。待学校遴选通过后按《申报表》及相附件材料一式11份,成果一式4份上报。

七、联系人及电话

       科技处成果科胡老师 张老师  028-61800102

 

[ZIP格式]附件:申报表、申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