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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23 14:31:4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部门:

接教育部教技发厅函〔20153号文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的通知,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申报工作与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

(一)奖励设置

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设有四个奖种: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和青年科学奖。

(二)申报要求

1.推荐技术发明奖的项目需获授权知识产权,并实际应用2年以上;项目完成人一般不超过6人,且前3人应为所列知识产权的发明人。

2.推荐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需具有自主创新的成果,并通过鉴定,实际应用2年以上。其中推广类需实际应用3年以上或获得部委(省)级以上奖励满2年且其后推广工作突出;科普类需为正式出版发行2年以上并已取得明显社会效益的科普作品。

3.推荐青年科学家的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11后出生)。

4.申报优秀成果奖的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已推荐2014年度优秀成果奖经评审未获奖的项目,如无实质性进展,原则上不得推荐2015年优秀成果奖。

(三)推荐、审批程序

1.校科技处成果科负责受理申报。

2.申报项目须在教育部完成成果登记,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且未得到解决的,学校不得推荐。

3.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申报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推荐等级进行评价和推荐。

4.经省教育厅组织审查、推荐上报。

   二、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遴选、推荐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向教育部推荐。推荐前需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三、申报时间与材料要求

(一)申报时间:威尼斯官网定于201571-84。申报者于201571后联系威尼斯官网科技处获取帐号,再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5.109.48/Cutech),点击进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与评审系统”进行网申报,因省教育厅要求上报日为810,威尼斯官网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584

(二)材料要求:推荐项目书面材料一式3份(含原件1份)务请于201584上午之前提交。

(三)材料送报地点:因申报截止时间系假期,申报纸质材料请交学校十二桥校区值班室,具体请联系胡老师、张老师。

四、申报要求和上报资料请仔细阅读附件。

不详之处请咨询学校科技处成果科;可登陆www.cutech.edu.cn,也可咨询教育部有关人员。教育部联系人:刘爽、张颖、杨健安(奖励)、王超(登记),联系电话: (010)62514694625101576251469662514651

学校联系人:胡老师  张老师 电话:61800102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DOC格式]附件1: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

[RAR格式]附件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DOC格式]附件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汇总表

[DOC格式]附件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

[DOC格式]附件5:回避专家申请表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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