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纵向科研经费下拨建账的通知
各学院、馆所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纵向科研经费下拨建账须持课题任务书(或课题合同)1份、单独预算书1份和科研项目经费结算单4份(见附件),至科技处项目科220办公室办理,并完成科研项目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的登记。科研管理系统完善后将通过系统便捷管理,届时下拨方式另行通知。既往已下拨经费有间接经费,且间接经费中学院管理补助、课题组管理补助、绩效支出尚未全额下拨到位的,请补充填写科研经费结算单(见附件)一式4份,按上述程序到科技处项目科办理。请各单位将纵向科研经费下拨建账须知通知到课题负责人。
联系人:李正熙
联系电话:61800101
附 件:[XLS格式]科研项目经费结算单
科技处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