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2011年度成都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条件和要求
按照《成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成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推荐材料
(一)2011年成都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1、成都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2、科技成果评价证明及科技成果登记证明(复印件);
3、应用证明;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查新报告、研制报告等)
5、技术资料及实物照片。
以上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套(不需另加封面)并提交电子文档。
(二)2011年成都市专利奖
1、成都市专利奖推荐书;
2、专利公告文件,其中实用新型专利还应提交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新颖性检索报告(专利权评价报告);
3、201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登记薄副本(专利权人为个人的,还应提供专利权转让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等证明);
4、该项专利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
5、专利权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单位为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等);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行业准入证明等。
以上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套(不需另加封面),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三、推荐程序
(一)申报市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应于申报前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二)申报奖励材料经学校初审并签署意见后,于8月8日前交科技处统一上报。
四、其它事宜
(二)《成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成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详见市科技局网站“政策法规/地方科技政策/科技成果与奖励”。
若有不详之处,请咨询科技处成果科,联系电话61800102
威尼斯98488科技处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