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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中华中医药学会关于开展“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17-2019年度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11 15:50:40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华中医药学会关于开展“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17-2019年度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位会员并各相关单位:

为拓展学会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渠道,助力中医药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17-2019年度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华中医药学会决定开展“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17-2019年度项目推荐与评选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项目简介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是由中国科协、中华中医药学会立项,采用以奖代补、稳定支持的方式,对青年科技人才进行资助培养,旨在探索、创新青年科技人才的选拔机制、培养模式、评价标准,为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创造机会,使其成为中医药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技术负责人的重要后备力量。

中国科协立项项目:对32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进行资助培养,资助标准每人15万元,连续3年稳定支持。

中华中医药学会立项项目:对36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重点扶持。结合中医药行业特殊性,通过择优选拔、分类培养、自主研究课题立项等支持。


2申报条件

1.中华中医药学会个人会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

3.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4.申报年龄:

(1)中国科协立项项目:年龄在32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女性或医药领域被托举人年龄可适当放宽1-2岁,经评审小组推荐报中国科协批准后生效;

(2)中华中医药学会立项项目:年龄在36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后出生);

5.热爱并致力投身于中医药事业;具有独立开展相关领域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研究思路和研究计划,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对“托举”具有现实需求,并具备可预期的科研潜力;

6.未曾入选本项目或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包括中组部青年千人计划、基金委优秀青年基金、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科技部领军人才计划、拔尖人才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以及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等)。

申报人员应客观真实填报有关材料,不得编造材料。如发现存在信息不实或虚报现象,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3申报方式:

1.单位推荐:通过会员微信综合服务平台【文件发送】发至会员部。

每个渠道限推荐1名,推荐渠道分为以下三种:

(1)会员单位;

(2)学会所属各分支机构;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

2.个人自荐:通过电子邮件发至会员服务部。自荐者经专家组初评后被推荐为候选人。

所有候选人均需通过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服务官方微信号:“中医药会员之家”-【会员服务】-【青托工程】完成在线申报。请于2017年8月27日前完成在线申报和材料寄送(以邮戳截止时间为准)。


4申报材料

1.《“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7份(含电子版);

2.个人学术阐述(五分钟录音音频,并辅以ppt)(重点介绍个人的科研能力、三年研究计划、目标与创新性等内容);


5进度安排

1.项目申报:2017年8月8日-2017年8月27日

发布项目实施工作通知,根据申报条件组织申报。

2.资格审查:2017年8月27日-2017年8月31日

通过“中医药会员之家”会员综合服务平台,完成在线资格审查,建立青年人才储备库。

3.项目评审:2017年9月上旬

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议。通过同行评议,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遴选。

4.立项公示:2017年9月中旬

评审结果将在中华中医药学会官网、会员服务官方微信“中医药会员之家”进行公示。


6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  琰  王琳琳

电子邮件:cacmhy@vip.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服务部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010-64298551/64298550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17年8月8日

特别提示:

所有候选人均需通过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服务官方微信号:“中医药会员之家”-【会员服务】-【青托工程】完成在线申报。请于2017年8月27日前完成在线申报和材料寄送(以邮戳截止时间为准)

终审:科技处站群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