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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标书收取时间节点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03 14:56: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馆所中心: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为规范申报工作,作好科技服务,提高形式审查通过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从即日起科技处在温江校区行政楼220、223室接收各项目申请书;

2.集中受理时间为3月14日-16日8:00-18:00,地点在杏林宾馆3会议室;

3.纸质版本必须与所提交的电子版本号一致,提交电子版本后生成的pdf版本方可打印,一式2份,按基金委要求必须双面打印;

4.报送申请书时,每份申请书需同时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简表》(见附件1);

5.每份申请书需经教师自查、预算自查、并在形式审查表上签字确认,未经过形式审查的申请书不予受理;
  6.经费预算编制请参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见附件2);

7.博士后申请人需提供承诺函(模板见附件3) ,在读博士需提供导师同意函,不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8.正楷签名,看不清签字的申请书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1800101 61800104 

附件1:[DOC格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简表

附件2:[DOC格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

附件3:[DOC格式]博士后申请承诺函模板                                                

                       科技处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