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现将2010年度四川省科技厅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范围
验收项目范围为2010年5月30日前完成的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二、项目验收程序
所有验收项目的有关验收材料,请于10月12日前上报学校科技处,统一向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提交。省科技厅采取集中分领域会议审查验收,并正式发文通知验收结果。
三、项目验收材料
1、《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2、《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
3、项目计划任务合同书;
4、项目经费决算表;
5、项目验收信息表;
6、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4份。
四、项目验收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1、按项目计划任务书要求应在2010年5月30日前完成的、但目前尚未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延期报告,说明原因,由项目承担单位签署意见,并报送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备案。延期项目最多延长一年。
2、对于已经延期一年至2010年5月30日应验收的项目,此次必须验收。
3、尚在发表或出版中的研究成果,可凭论文(或书稿)校样稿进行验收,并附论文刊用通知书(应注明刊用时间及期数)或出版社出版证明。
4、凡承担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而未按要求通过验收的,省科技厅对其新申报的项目不予列项支持。
5、所有验收项目必须登录四川省科技厅项目申报与管理中心(http://xmgl.scst.gov.cn/)在线填写《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和《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项目计划任务书未在网上填报的,请在网上补报。
联系人:李炜弘 黄勤挽 61800105
科技处
201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