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技术合同认定及减免税的通知
相关学院、部门和项目负责人:
为规范威尼斯官网科研横向合同签订及办理免税有关事项,根据国家有关技术合同认定及其免税政策法规要求,凡开具税务发票需免税的横向科研合同,需办理如下事项(否则需按规定纳税):
一、技术合同认定
即合同的签订,形式必须是下列合同之一: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技术开发(合作)合同、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以上技术合同模板可在科技处 “资料下载”中心和科技部中国技术市场管理促进中心“资料下载专区”下载。
二、免税办理
1、项目负责人需在线申请登记,网址:http://www.ctmht.net.cn, 登录用户名及密码请来电询问科技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选择“成都市科技情报所”(推荐),项目负责人也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省科技厅授权设立的任何一个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附件1)办理。同时准备以下材料:①《技术合同登记表》(附件2,此表需将电子文档发至kjcxmk@163.com邮箱),一式5份;②《四川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表》(附件3),一式5份,盖学校公章;③经甲乙双方已签字盖章的科研项目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4份,盖学校公章;④《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附件4),一式4份,盖学校公章。
2、项目负责人将上述已准备好的“材料①②③”带到成都市科技情报所进行认定(选择其他登记机构的项目请到相应的机构进行认定),在《技术合同登记表》(附件2)上加盖“四川省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然后至省科技厅进行审核批准,在《四川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表》(附件3)盖“四川省科技厅技术市场管理专用章”。
3、项目负责人将办理完成的合同登记审批、减免税审批相关材料交科技处(材料①②原件各1份,材料③复印件1份)和计财处(材料①②原件各1份,材料③原件、复印件各1份,材料④原件4份)各一套,剩下材料自己留存。每季度由计财处派专人至省国税局进行技术开发项目免税的审批和备案。
4、省国税局对科研项目合同进行免税审批和备案后,将相关材料返还至学校。计财处通知项目负责人并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三、其他事项
自愿不办理技术合同免税的项目负责人请到科技处签字确认,再由计财处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并按规定纳税。
联系电话:028-61800102
附件1.doc;附件2.doc;附件3.doc;附件4.doc
科技处
2014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