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馆所中心: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15年度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办科技发〔2014〕30号)(http://www.satcm.gov.cn/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31&id=20073)文件精神,2015年度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作好该项工作,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议方向(具体研究内容和经费概算见附件)
(一)中医药治疗慢性病临床疗效研究(一)
(二)中药饮片质量保障系统研究(一)
(三)中医药保健技术与产品研究(一)
(四)确有疗效的中药炮制与配伍减毒技术研究
(五)中医药抗病毒治疗艾滋病的临床研究
二、 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人
1.申报人应为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在该领域较强的学术创新能力、相应研究基础和组织协调能力。
2.申报人只能主持1项中医药行业专项在研项目,2014年12月31日前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可申报。
(二)申报单位
1.承担过相关领域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中医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三级甲等中医院和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中医药企业。
2.优先支持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及研究中心、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单位、国家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申报。
3.鼓励支持民族医药相关单位申报。
4.鼓励产学研用单位联合申报。
(三)申报限额
1.“中医药治疗慢性病临床疗效研究(一)”项目每个病种作为一项申报,每省(自治区、直辖市)限报2项,中国中医科学院限报4项,北京中医药大学限报2项。
2.其它项目每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数不超过6项。
3.每省(自治区、直辖市)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组织程序
(一)研究方向1-4采取公开申报、定向择优方式。组织相关单位围绕研究方向进行自主申报,并通过形式审查、答辩与专家论证等程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
(二)研究方向5采取定向委托方式。委托中国中医科学院牵头组织实施,并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论证优化。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2015年度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以中文编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
(二)申报书用A4纸打印,连同附件材料于左侧平装成册,由项目申报人签字。
(三)申报书要求纸质版一式6份(含2份原件),相应电子版(光盘形式,WORD格式,与纸质材料确保一致)1份。
(四)请于2014年8月26日上午10:3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十二桥校区值班室。
特此通知!
科技处
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