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切实做好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工作,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和完成效率,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原则上要求按照立项通知书中完成时间申请结项,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每年对逾期未完成项目进行清理,本次清理项目为2023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未完成项目。
请各有关项目负责人,5月10日前将被清理项目结项材料报送至科技处536,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终止或撤项。被终止项目和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分别在3年和5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规划)各类项目。
项目结项流程见科技处官网:http:/kjc/bszn/content_38488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61800101
科技处
2024年2月23日
终审:科技处站群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