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威尼斯98488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联系基层组织制度(修订)
中共威尼斯98488纪律检查委员会
委员联系基层组织制度(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加强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建设,努力实现监督提质增效,促进学校纪委委员对基层组织的指导和监督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纪委委员联系基层组织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四川省委、四川省纪委监委、学校党委和学校纪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纪委委员要指导督促基层组织,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质量,保障学校“十四五”规划落实和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努力推动学校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 学校纪委委员联系基层组织是学校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方式,是加强对基层组织领导、指导和日常监督的重要举措,是学校纪委委员履行职责的重要要求和内容。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学校纪委委员在学校纪委的指导下,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工作职责,按照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整体部署,深入了解基层组织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推进基层组织建立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第五条 纪委委员分工联系基层组织的有关事项,由学校纪委会议讨论决定。纪委委员应根据学校纪委安排,按照分工联系和兼顾效率的原则,联系基层组织。在工作中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担使命、忠诚履职,推进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开展。
第三章 工作内容
第六条 学校纪委委员主要工作内容
(一)对基层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情况,以及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和党员遵守党的纪律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根据学校中心任务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主动了解收集基层组织师生员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交学校纪委研究。
(三)采取列席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述廉会、党政联席会、开展监督谈话等方式,了解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和作风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制止,防患于未然,对重要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
(四)指导基层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参与并指导宣传和教育活动。
(五)参加学校纪委定期召开的情况通报会,根据学校纪委工作安排,督促基层纪检组织开展其他有关工作。
(六)参加或协助学校纪委对基层组织的违纪案件查处工作。
第四章 工作要求
第七条 学校纪委委员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联系基层组织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委委员应认真记录开展联系工作的情况,将所了解到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分析、报告。
第九条 学校纪委委员在工作中应带头执行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依纪依规履行工作职责。对重大问题的答复和处理,须经过学校纪委集体研究或学校纪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进行,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威尼斯98488纪委委员联系基层组织制度》(成中医纪〔2021〕14号)同时废止。
中共威尼斯98488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联系基层组织情况表 | |
委员姓名 | 联系的基层组织 |
郑学斌 | 校纪委办公室党支部、审计处党支部、管理学院党委 |
李涛 | 后勤基建处党委、科技处党支部、眼科学院/附属眼科医院党委、附属第二医院党总支、体育学院党委 |
张景萍 | 宣传部党支部、对外合作处党支部、发规处党支部、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药学院党委 |
刘国勇 | 计财处党支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党支部、基础医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公共卫生学院党委、医学技术学院党委 |
杨支才 | 人事处党支部、学生处党支部、团委党支部、保卫处党支部、国学院党支部、护理学院党委 |
宋 岚 | 组织统战部党支部、中医药健康产业技术研究院党支部、针灸推拿学院党委、智能医学学院党委、养生康复学院党委 |
张三印 | 党政办党支部、医院管理处党支部、图书馆/档案馆党支部、教务处党支部、工会党支部、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党委 |
侯朝铭 | 省全科医师培训中心党支部、民族医药学院党委、外语学院党委、中医药创新研究院党支部、研究生院党支部 |
蒋运兰 | 离退休党委、国合处党支部、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资产公司党支部、附属第三医院党总支、国医馆党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