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 年暑期教师研修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组织开展暑期教师研修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时间
2023年7月27至2023年8月25日。
二、研修对象
1. 学校在职专任教师;
2. 参加2023年岗前培训的教师;
3. 参加2022年岗前培训但未完成当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学习的教师。
三、研修内容
(一)通识内容
1.“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4学时:“思想铸魂”2学时、“固本强基”1学时、“以案促学”1学时、“师德引领”不记录学时)。
注:2023年6月一7月参加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所获学时(4学时)自动计入专题研修学时,无需重复学习。
2.数字素养提升(1学时)
3.综合育人能力提升(1学时)
4.科学素养提升(1学时)
(二)高等教育学段内容(3学时)
培养高校创新型教师队伍。课程围绕新时代创新人才培养、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学设计与教学创新、教师教学研究与成果培育等内容,通过国家级名师课程和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建设经验与案例引领教师队伍建设、专业能力提升和师生健康成长。
四、学习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 smartedu. cn)进入“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以下简称专题研修),选择高等教育学段报名、自主选学,完成配套测试、获得相应学习时长。
曾参加“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2022年暑假研修、2023年寒假研修的教师,无需重复注册,可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直接报名学习。
完成研修可认定10学时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证书可于8月31日后下载打印。其培训经历记入继续教育学时。参与研修但认定学时尚未达到10学时的,无法打印证书。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将暑期教师研修作为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抓手,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动员教师广泛参与及时了解教师研修进展情况,切实发挥专题资源在服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方面的作用。
(二)各单位要将研修活动与三年轮训计划(2021-2023年)及新进教师岗前培训结合,分批次安排教师参训,2023年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须完成此次暑期研修培训学时,并自行获取电子学习证书,作为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必备材料之一。参加2022年岗前培训但未完成当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学习的教师须补学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内容,名单将单独反馈到相关单位。
在研修过程中,如遇技术上的问题,可咨询平台提供的联系方式:4008757650(工作日8:30-17:00)。
其它问题请联系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及电话:余奕 028-61800217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