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新进教师助讲培养 (第一阶段)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新进教师助讲培养
(第一阶段)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门:
为有效帮助2021年新进教师尽快胜任教学岗位工作,切实保障和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质量,根据《威尼斯98488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修订)》(成中医校〔2020〕141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新聘用到学校从事教学工作(含实验、实践教学)的专任教师、师资博士后(以下统称“青年教师”),有2年及以上高校教学工作经历者可不参加助讲培养。
实验岗教师、师资博士后只参加第一阶段培养,师资博士后可在3年博士后工作期间内选择,具体参加年份由所在学院确定。
为方便培养期间的交流及上传相关文件,请本批次培养对象 加入QQ群:165217418。
二、培养时间
第一阶段培养时间为一年,即2021年9月至2022年9月。
三、培养要求
1. 青年教师通过岗前培训、跟师学习、科研研究与实践、教学训练与实践、自主学习等方式进行培养,须累计完成不少于100学时的培养学习任务,所有培养项目须全覆盖。具体培养内容及学时计算方法参见《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内容及学时计算参考表(第一阶段)》(附件2)。
2.学院为青年教师统筹安排一名指导教师(简称“导师”)或根据情况配备导师组,对青年教师进行全程指导,每名指导教师原则上每年指导1名新入职教师,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2名。青年教师与导师情况请填写入表格《青年教师助讲培养信息汇总表》(附件3)。
3.青年教师与导师根据培养任务及教师发展需求共同制定《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计划》(附件4)。
4.建立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档案(封面模版见附件5),全程记录助讲期学习情况,作为考核的参考材料。
5.青年教师在第一培养阶段,原则上不得担任课程教学任务,如因教学任务需要,可独立承担教学任务,但不享受课时费。此类教师需单独提交上课申请(申请表见附件6),经教研室主任、导师及学院负责人签字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同时送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6.助讲培养是帮助新教师顺利走上讲台的重要制度,参加助讲培养既是青年教师的权力也是义务,请各学院要重视和加强对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的指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为青年教师选派符合要求的指导教师,加强过程管理,督促青年教师和指导教师完成培养计划。
四、考核要求
本批次助讲培养第一阶段考核分中期检查和结业考核两部分。中期检查,主要督查青年教师助讲培养任务完成进度及效果,以发现问题、促进培养为目的,包括教师自查、学院初查、学校督查等环节,学校督查采用学院分管领导、导师介绍培养情况,青年教师教学展示,检查组评价反馈的方式开展,具体时间及要求后续通知。第一阶段考核合格后方可转入第二阶段培养,考核不合格则培养期延长至一年半或两年。
五、提交材料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10日12:00前提交以下材料:
1.《青年教师助讲培养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2.《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计划》(附件4)纸质版1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dutcm_fzzx@163.com,纸质版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图书馆509办公室)。
联系人:丁丹 简胜男 联系电话:61800217
附件:1.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修订)
2. 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内容及学时计算参考表
3. 青年教师助讲培养信息汇总表
4. 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计划
5. 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档案封面模版
6. 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教师上课申请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