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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新进教师 助讲培养(第一阶段)考核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07 13:09:49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开展2019年新进教师

助讲培养(第一阶段)考核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学院:

  根据《威尼斯98488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成中医校〔2017〕44号)文件精神,学校对2019年新进专任教师实施助讲培养,现对参与第一阶段培养的教师进行阶段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年进校并列入助讲考核对象的教师,以下简称“参培教师”名单如下:

序号

学院

姓名

指导教师

1

基础医学院

龚艳菊

杨岚

2

基础医学院

黄莉钧

杨岚

3

基础医学院

陈小凤

黄映红

4

基础医学院

刘超

杜联

5

基础医学院

吴佩杰

代勇

6

基础医学院

于瀚

张丰华

7

临床医学院

张翕宇

谢春光

8

临床医学院

王振兴

谢春光

9

药学院

刘娟

谢晓芳

10

药学院

刘菲

熊亮

11

药学院

陈志敏

余淩英

12

药学院

李丹

彭成

13

药学院

李美美

邓赟

14

药学院

张楠

彭成

15

药学院

瞿礼萍

邹文俊

16

药学院

田寅

夏厚林

17

针灸推拿学院

曹新

唐勇

18

针灸推拿学院

孙睿睿

曾芳

19

针灸推拿学院

余思奕

曾芳

20

针灸推拿学院

王绪

唐勇

21

眼科学院

宋琼涛

段俊国

22

眼科学院

杨彦荣

周跃华

23

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刘驰

冉启志

24

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朱绍密

罗晓红

25

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宋林江

张勤修

26

马克思主义学院

车云霞

谭文澜

27

马克思主义学院

程晨

王未强

28

外语学院

梁静

陈骥

29

国学院

王一童

任玉兰

30

中医药创新研究院

万小平

国锦琳

31

中医药创新研究院

唐振涛

张梅

 

二、考核程序

(一)教师自查与导师评价

参培教师对照培养要求进行自查,统计培养学时数,填写《助讲培养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第一阶段)》附件1准备相关支撑材料撰写助讲培养阶段个人总结。导师对培养完成情况及平时表现进行客观地综合鉴定,填写《助讲培养考核评价表》(附件2),并在参培教师协助下整理形成《助讲培养档案》(封面、内容目录模板见附件3)

(二)部门/学院检查

部门/学院聘请至少三位专家组成考核专家组,对此阶段的助讲培养工作进行检查。主要程序为:

1.材料审查。审查《助讲培养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第一阶段)》中的学时数是否准确,审查《助讲培养档案》中的材料是否完整、真实,审查完后签字盖章。

2.课程试讲。参培教师对拟授课程进行10分钟以上的试讲,专家组根据《助讲培养课程试讲评分表》(见附件5)中的评分标准,对参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给出评价意见。

3.评定建议。考核专家组根据参培教师试讲情况和第一阶段的学时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考核成绩建议,一般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20%

(三)学校验收

由教师发展中心牵头,联合教务处、高教评价中心、人事处、科技处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开展验收主要程序为:

1.材料验收

学院填写《助讲培养学院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收集审查参培教师的《助讲培养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第一阶段)》(见附件1、《助讲培养档案》(见附件3,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2020年121512:00前报教师发展中心。

2.专题汇报

拟于2020年12月下旬举办专题汇报验收会,学院分管领导、导师、参培教师参会,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1学院分管领导介绍助讲培养工作组织情况导师指导情况、培养效果等5-10分钟/学院)。

要求准备PPT,包含:学院助讲培养工作的组织机制,学院层面开展的主要工作及特色,导师开展的工作及特色,培养效果及特色,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内容。

(2)参培教师报告培养任务完成情况及参培感受3分钟/人)

要求准备PPT,包含:培养任务完成情况,自身取得的进步,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内容。

3参培教师现场教学演示(10分钟/人)。

专家组根据汇报情况、现场教学、查阅助讲培养档案等对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情况进行验收,最终考核成绩并对培养情况提出反馈意见。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经学校验收后,学校对各参培教师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核合格的教师进入第二阶段的培养,第二阶段培养安排另行通知。

参培教师本阶段考核合格,视为完成年度基本教学工作量,全额领取基础性绩效工资。本阶段考核优秀,再奖励18学时教学工作量。阶段考核不合格待延长期满考核合格后再行核算。

导师阶段考核合格,奖励36学时教学工作量,考核优秀奖励54学时教学工作量,所指导青年教师考核不合格,暂缓核算,待延长期满考核合格后再行核算。同时指导2名青年教师的,指导第2名青年教师的工作量减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简胜男  

联系电话:61800217

邮箱:cdutcm_fzzx@163.com

办公地点:温江校区行政楼424室

 

附件:     1.助讲培养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第一阶段)docx

2.助讲培养考核评价表docx

3.助讲培养档案(封面目录模板)docx

4.助讲培养学院考核情况汇总表docx

5.助讲培养课程试讲评分表docx


 

                   教师发展中心       

2020127

 

 


 

终审:教师发展中心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