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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新入职教师 助讲培养(第一阶段)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10 16:49:5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相关学院:

为有效帮助2020年新入职教师尽快胜任教学岗位工作,切实保障和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质量,根据《威尼斯98488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稿)》文件精神(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新聘用到学校从事教学工作(含实验、实践教学)的专任教师师资博士后(以下统称“青年教师”)

师资博士后只参加第一阶段培养,可在3年博士后工作期间内选择,具体参加年份由所在学院确定。

2年及以上高校教学工作经历者可不参加助讲培养

为方便培养期间的交流及上传相关文件,请本批次培养对象加入QQ群:466203478。

二、培养时间

第一阶段培养时间为一年,即20209月至20216月。

三、培养要求

1. 青年教师通过岗前培训、跟师学习、科研研究与实践、教学训练与实践、自主学习等方式进行培养,须累计完成不少于100学时的培养学习任务所有培养项目须全覆盖。具体培养内容及学时计算方法参见《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内容及学时计算参考表(第一阶段)》(附件2)。

2.学院为青年教师统筹安排一名指导教师(简称“导师”)或根据情况配备导师组,对青年教师进行全程指导,每名指导教师原则上每年指导1名新入职教师,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2名。青年教师与导师情况请填写入表格《青年教师助讲培养信息汇总表》(附件3)。

3.青年教师与导师根据培养任务及教师发展需求共同制定《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计划》(附件4

4.建立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档案(封面模版见附件5),全程记录助讲期学习情况,作为考核的参考材料。

5.青年教师在第一培养阶段,原则上不得担任课程教学任务,如因教学任务需要,可独立承担教学任务,但不享受课时费。此类教师需单独提交上课申请(申请表见附件6),经教研室主任、导师及学院负责人签字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同时送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6.助讲培养是新教师取得课程主讲资格的必备条件,请各学院要重视和加强对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的指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青年教师选派符合要求的指导教师,加强过程管理,督促青年教师和指导教师完成培养计划

四、考核要求

本批次助讲培养第一阶段考核分中期检查和结业考核两部分。中期检查,主要督查青年教师助讲培养任务完成进度及效果,以发现问题、促进培养为目的包括教师自查、学院初查、学校督查等环节,学校督查采用学院分管领导、导师介绍培养情况,青年教师教学展示,检查组评价反馈的方式开展具体时间及要求后续通知。第一阶段考核合格后方可转入第二阶段培养,考核不合格则培养期延长至一年半或两年。

五、提交材料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915下午4:00前提交以下材料:

1.《青年教师助讲培养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2.《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计划》(附件4)纸质版1份。

3.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与培养请提交情况说明,并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dutcm_fzzx@163.com,纸质版交至教师发展中心(温江校区行政楼424室)。

联系人:简胜男    联系电话:61800217

 

附件:.rar



 

教师发展中心  人事处

教务处    科技处

2020910

 

终审:教师发展中心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