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有待提高的教师进行帮扶培养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务处《教学督导专家听课评价结果》(2014年秋季学期、2015年秋季学期、2015年春季学期),学校拟对评价结果中等及以下教师进行帮扶培养,提高其教学水平。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根据专家评价意见为帮扶对象查找原因,进行整改。具体要求如下:
1.为帮扶对象指派一名优秀教师对其课堂教学进行一对一帮扶培养。帮扶期为一学期,帮扶期结束,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帮扶对象进行课堂教学考核,客观评价该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如考核结果认定其无法继续承担教学任务,则该教师作停课处理,继续列为帮扶对象,延长帮扶期,直至考核通过。
2.根据帮扶对象实际情况,指导教师与帮扶对象共同制定帮扶计划和培养措施,认真做好全面的指导和督促工作(如:指导备课、上课、课后反思、每月检查教案等);全面跟踪帮扶对象课堂,对在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地提出,并督促改进。
3.相关材料报送:《帮扶培养计划表》于2016年4月8日前提交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丁丹OA邮箱。《帮扶培养考核表》于帮扶期结束后提交人事处。
特此通知。
附件:威尼斯98488教师帮扶培养计划表、考核表
人事处
2016年3月29日
终审:超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