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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科研导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29 10:05:39 浏览次数: 【字体:

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科研导师推荐工作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函〔201936号)文件要求,省中医药局将选拔一批拥有较高学术水平,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技术专长,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的高层次人才,担任我省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以下简称“培养对象”)的科研导师。为做好威尼斯官网科研导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条件

(一)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求真务实、严谨创新的科学作风,高尚的师德师风和医德医风;

(二)具备主任中医师、主任中药师、教授、研究员等正高级职称的中医药(含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专家;

(三)有丰富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是本专业的学科(学术)带头人或专科专病的知名专家,得到同行公认;

(四)身体健康,坚持临床(实践),能够保证完成每年的教学计划和带教任务;

(五)省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人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重点病种学术带头人、区域中医诊疗中心负责人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主任等高层次人才优先考虑。

二、推荐名额

威尼斯官网可推荐名额不少于5人,各学院不限推荐人数。

三、导师任务

导师须指导和帮助培养对象,按期完成三年的项目任务。

(一)推荐培养对象至国内大学、研究机构访问交流,时间每年不少于1个月;

(二)指导培养对象在核心期刊发表不少于1篇与专业相关学术论文;

(三)帮助培养对象在培训周期内成功申报1项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

《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1

四、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四川省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科研导师推荐表》(附件2);

(二)所在单位审核及推荐。推荐人选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按推荐意向排序向学校推荐,并填写《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科研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3);

(三)学校推荐。学校根据申报情况择优向省中管局推荐人选。

(四)匹配导师。审核通过的导师名单将下发各培养对象,培养对象根据其所从事专业、发展需求、个人意愿等自主联系科研导师,省中医药局将协助其做好匹配工作;

(四)签订协议。省中医药局将组织导师、培养对象统一签订跟师学习协议,并为导师颁发《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科研导师聘用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导师所在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协助导师做好培养对象跟师学习时间安排等相关工作;

(二)跟师学习费用参照《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中医药规财发〔201732号)执行;

(三)请各单位于92日下午4:00将审核通过人员推荐表(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丁丹

联系电话:61800217

电子邮箱:cdutcm_fzzx@163.com

办公地点:温江校区行政楼424

 

附件1.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2.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科研导师

推荐表

3.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科研导师

推荐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19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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