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2022年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学校《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暂行)》,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考核对象
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专业代码 | 招生计划数(人) |
中医临床基础 | 100502 | 1 |
方剂学 | 100504 | 1 |
备注:当硕博连读实际招生人数未达到拟招生人数时,剩余名额划转为统招生名额。
三、复试安排
招生专业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中医临床基础 | 5月26日上午8:30 | 十二桥校区1教1楼 126会议室 |
方剂学 | 5月27日下午13:30 | 十二桥校区1教1楼 126会议室 |
四、考核内容与成绩评定
1、考核原则及成绩构成
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工作由学院组织,公平、公正、公开开展考核工作。考核分为导师对考生提交材料的审核和面试考核两部分。任一部分成绩低于60分均不得录取。
考核总成绩=导师对考生提交材料的审核成绩*50%+面试考核成绩*50%。
导师对考生提交材料的审核,给出材料审查百分制成绩。
考生面试考核成绩由三部分构成:考生硕士入学以来成果(含发表文章、专利、国奖、省级以上各类奖励)占50%,外语水平(各级各类外语水平能力证明)占10%,面试成绩占40%。
A.学术成果
考生硕士入学以来成果
满分100分
| 论文发表
| 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文章: 1、SCI学术论文: 按“分区系数×影响因子”计得分。按照发表当年中科院分区,一区系数5分,二区系数4分,三区系数3分,四区系数2分;IF计算以论文见刊当年的杂志影响因子为准,若当年影响因子还未发布,则以最新影响因子为准。 2、中文论文 按北大中文核心计2分/篇,CSCD计3分/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均以论文见刊当年目录为准。 |
专利 | 专利授权书上排名前三: 排名第一:5分/项;排名第二:3分/项;排名第三:2分/项。 | |
奖学金 | 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计5分/次 | |
获奖 | 获省级以上各类竞赛、学术成果奖排名前三: 排名第一:5分/项;排名第二:3分/项;排名第三:2分/项。 | |
课题 | 近五年内主持部省级课题计6分,主持国家级课题计10分。 | |
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均有基础分50分,其余加分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SCI论文正式发表需提供具有检索资质的部门出具的论文检索报告原件(检索报告中应包括文章发表当年影响因子、文章中科院分区)及论文全文;仅online未进入web of science数据库的文章也需提供检索证明原件(检索证明需包含文章题目、作者排序、期刊名称、卷期号或DOI号、期刊影响因子及中科院分区、该期刊为SCI源刊的证明、该期刊收录的最新卷期号)及全文。(文章不包含在《威尼斯98488关于建立国际期刊论文预警机制中的通知》附件中标注为高预警等级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含通讯作者、增刊、会议摘要、Letter、correction、Editorial和会议论文集等文章) 2.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均以论文见刊当年目录为准,需提供杂志封面、目录、论文全文。 3.专利、奖学金、获奖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4.课题需提供项目立项文件(立项时间在规定时间内)、项目任务书原件及复印件,需所属单位加盖鲜章。 计算公式:成果总成绩=基础分50分+文章加分+其他成果加分(总分超过100分者,按照100分计算) |
B.外语水平
通过CET-6、托福、雅思、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者,外语水平100分。
备注:考生硕士入学以来成果和外语水平材料请于5月20日上午10:00之前交到温江校区弘景楼连廊114办公室。
C.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外语听力和口语、专业基础知识、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
学院在复试中组织专人对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申请人所在学院出具申请人的《政审材料证明》,考核结果不计入考核成绩。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面试考核组织
学院成立复试面试专家小组负责考核工作,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每生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考核全程录音和录像。
五、录取及公示
按申请人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其中任一部分成绩低于60分均不得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要按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博士研究生入学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详见学校当年《博士生研究生招生章程》)。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收到博士生入学通知书后,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完成学业。
七、学籍与学位
1、学习年限从取得博士研究生资格起,学制为3年。
2、在读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后,按照学校博士研究生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培养管理,不再进行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不授予硕士学位,毕业条件按照硕博连读研究生毕业条件执行。
3、培养分流。在培养过程中,若硕博连读研究生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攻读博士学位,须由硕博连读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取消其博士学籍,可按原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其学籍与学位可按照硕士研究生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管理。
八、其他规定
1、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请人,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2、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须全部交清硕士研究生阶段应交的学费,并从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后开始享受与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同样的待遇。若在博士研究生期间因故无法完成学业而转入硕士研究生学习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博士学习阶段及转硕后硕士研究生学习相应的学费。
3、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费和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
4、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属于威尼斯98488基础医学院。
基础医学院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