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院级课程建设项目结项的通知
各中心、教研室部门:
为加强学院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不断推进课程建设成果的推广应用,现将2021年度院级课程建设项目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基础医学院2020年(立项)课程建设项目 | |||||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级别 | 课程类别 | 立项时间 | 建设周期 |
1 | 病理生理学 | 院级 | 线上线下混合式 | 2020.07 | 2020.09-2021.09 |
2 | 局部解剖学 | 院级 | 线上线下混合式 | 2020.07 | 2020.09-2021.09 |
3 | 中医基础理论 | 院级 | 线上线下混合式 | 2020.07 | 2020.09-2021.09 |
4 | 中医诊断学 | 院级 | 线上线下混合式 | 2020.07 | 2020.09-2021.09 |
5 | 内经选读 | 院级 | 线上线下混合式 | 2020.07 | 2020.09-2021.09 |
6 | 伤寒论 | 院级 | 线上线下混合式 | 2020.07 | 2020.09-2021.09 |
二、结项方式及材料要求
1.由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项报告(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教学科张黎OA邮箱。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下午17:00。
2.项目负责人准备3-5分钟课程建设情况汇报。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下午14:00,地点:温江校区解剖楼二楼PBL教室。
3.学院成立结项审核专家组对每个课程进行审核,并签署结项审核意见。
三、结项审核标准
结项审核专家组应对照该课程建设任务书对结项报告进行审核,对课题的预期成果如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件、录课视频、课堂实施等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四、延期结项要求
因特殊需要延期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交延期结项申请(附件2),交教学科103办公室备案。为便于项目的管理,原则上只同意课程延期结项一年。
附件:
教学科
2021年10月12日
终审:基础医学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