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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支持经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11 12:33:2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系、中心:

接人事处“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支持经费资助工作的通知”,全文转发如下。请申报“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支持经费资助”的老师将需提交的电子文档1.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支持经费申请书》、2. 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支持经费申请项目汇总表》)发至赵静老师OA邮箱;纸质材料1.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支持经费申请书》一式两份)送至学院温江办公室。学院材料收取审核截止时间:201632512:00

                                                                  基础医学院办公室

                                                                          2016311

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支持经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支持经费资助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6172号),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管理期内的第九批、第十批和第十一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可申请“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支持经费”(以下简称培养支持经费): 

(一)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两化”互动和城乡统筹发展战略,落实“一带一路”、“互联网+”及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发展振兴规划,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解决其发展中关键技术难题和瓶颈问题需要资助的; 

(二)围绕加快培育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和五大新兴先导性服务业,做大做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七大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全省自然科学、工程科学技术、农业科学技术、卫生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发展,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需要资助的; 

(三)主持或主要承担省部级及其以上重大项目或高、新技术项目,急需购置小型仪器设备或工作经费短缺的; 

(四)对本学科、专业的前沿课题或新兴、交叉学科、专业进行探索性研究,有可能取得重要成果需要资助的; 

(五)经同行专家鉴定具有重大学术、技术价值的著作或论文,因出版或发表需要资助的; 

(六)参加国(境)内外重要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或赴国(境)外短期进修、进行合作研究,以及邀请国(境)内外专家来川工作等经费不足的;

(七)其他开展有发展前景的学术、技术工作需要资助的。

二、资助数量及经费用途

2016年,培养支持经费拟资助项目100个,资助总金额600万元。培养支持经费按每年每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予以资助,对周期较长的项目可连续资助,最长不超过3年,主要用于购置科研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出版学术专著、聘用助手、调研论证、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三、申报程序 

资助对象填写《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支持经费申请书》(附件1,填写一至八项,已经填写好的内容请勿修改),由各部门或学院汇总后填写《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支持经费申请项目汇总表》(附件2),以部门或学院为单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420办公室。

四、申报时限及要求 

2016328日前将下列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

1、《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支持经费申请书》一式两份; 

2、《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支持经费申请项目汇总表》一份。 

报送材料同时请将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到师资科邮箱(《申请书》请以申请人名字命名):czyszk420@163.com

  人:戴鸥

联系电话:028-61800045

附件:1.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支持经费申请书[DOC格式]附件

      2.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支持经费申请项目汇总表[DOC格式]附件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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